各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方案及聘任基本条件》(闽师人〔2018〕3号)精神,现将2020年教师等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聘任代表作送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范围与对象
(一)我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中,符合晋升高级职务聘任条件者。
(二)符合学校五类人才以上标准且来我校工作两年内,因申报时间等因素与各系列(专业)年度评审(或职务聘任)衔接不上,尚未参加过相应系列(专业)主管部门或学校组织评审(或职务聘任)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和省外工作单位引进(或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二、聘任条件和成果截止时间
2020年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按照《福建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方案及聘任基本条件》(闽师人〔2018〕3号)和省相关系列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政策文件登录人事处网页-文件政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栏目查询。
申请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及条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截止时间之后的成果不得填报。
三、岗位数核准及推荐要求
(一)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行评聘合一,所在单位尚有相应高级职务空余岗位的,且符合相关职务聘任条件人员,方可推荐送审。
(二)所在单位无空余岗位的,申请人若符合学校机动(破格)或直聘岗位申报条件,可推荐送审;或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临近退休前1年人员,且符合相关职务聘任条件(任职年限及条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可不受本单位岗位数限制予以推荐送审。
(三)空余岗位数涉及多个职务系列共用的,待送审结果回来后,各单位对符合相关系列申报条件的人员,按拟投入岗位数等额推荐,推荐结果1年内有效。
(四)管理人员附设专业技术岗位由学校统筹使用,涉及系列包括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工部、团委、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等。2020年附设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尚有空余,符合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聘任条件的管理人员均可提交代表作送审。
(五)请各单位于2020年8月24日至26日到人事处岗位设置与管理科(行政楼601室)核准空余岗位数并予公布。
四、代表作送审要求
(一)送审代表作均须为独立撰写或第一(通讯)作者的论文或专著、作品(限1部、件);
应聘副高级职务的人员须提交2篇代表作(其中须有1篇发表在核心刊物以上,破格或直聘副高级职务代表作均须发表在核心刊物以上);
应聘正高级职务的人员须提交3篇代表作(均须发表在核心刊物以上,其中破格或直聘正高级职务代表作均须发表在B类刊物以上)。
(二)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人员,其送审代表作以外国语言(不含英文)撰写的,须将送审代表作翻译成中文,连同原件一并提交。
(三)往年申请聘任未通过人员(指参加学科组评议等程序后未通过),申请2020年高级职务聘任时,须增加核心期刊论文1篇(其他专业技术申请副高级职务人员增加CN期刊论文1篇),或获得申请聘任职务所列研究项目、专利成果或奖项等1项。
(四)2019年参加代表作送审未予聘任人员,其2019年送审鉴定结果仍可使用。若本人自愿选择参加2020年代表作送审,其送审代表作应至少更换1篇新的论著,2019年代表作送审鉴定结果不再予以使用。
(五)自2019年起,单篇论文中的第一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含共同)中有两位及以上本校教师的,应自行商定,推荐确认其中1位本校教师为该论文唯一使用人,在我校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中使用。在2019年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工作中已被他人使用过的论文,一律不能提交。该论文使用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师共同作者发表论文使用证明》1份, 由所有共同作者签属意见后夹于该论文中,同时以使用人命名文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jsgzbzc@fjnu.edu.cn。代表作送审前,请申报人明确论文使用权,并在《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中的作者排名位置详细说明。
(六)2019年1月1日以后,发表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刊物上的论文,申报正高级职务聘任时不作为核心期刊论文。
五、代表作送审须提交的材料
(一)个人送审袋内材料(以下表格和论著材料一式2份,按材料序号顺序每份装1袋,共2袋)。
1.《福建师范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教育管理人员请分别下载符合各自类型的表格)。
2.送审代表作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版权页等),并将文中本人姓名及作为共同作者、通讯作者的说明用红笔标注。
3.送审代表作若为专著的,均提供原件。
送审材料袋请各单位统一到教师工作处(行政楼810室)领取,《代表作送审材料袋封面格式》可从教师工作处网站下载填写打印并粘贴。
(二)送审人须提交送审材料电子版。包括与纸质版一致的《福建师范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word版本,并将代表作全部转化成PDF格式,以“单位+姓名+申报职称”命名文件夹,将《同行专家鉴定表》、所有代表作PDF文件统一打包后,一并上交。
(三)单位填报表格
《申报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送审情况汇总表》1份,由单位统一填写(送审推荐和回避单位,由所在单位在相应数量范围内统一填报,个人填报无效),A3纸打印,与所有送审材料交至教师工作处。同时将送审教师材料电子版汇总,一并发送到邮箱:jsgzbzc@fjnu.edu.cn。
六、其他事项
(一)以上表格可从校教师工作部(处)网站-下载中心-职务聘任和职称评审以及代表作送审栏目下载。
(二)代表作鉴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确保聘任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组织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如实填写有关材料。对申报人员填写的同行专家鉴定表要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上报。
(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仅对送审代表作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如实填报论著、课题、奖项、专利等成果的时间、排名、级别、等次等信息,不得弄虚作假,表格的内容必须与所提供的材料相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其应聘资格,且两年内不得申请聘任。若因材料不齐全或错误等,影响送审结果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四)请各单位于2020年9月4日前将代表作送审材料交至教师工作处(地点:旗山校区行政楼810室,联系电话:22865925),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逾期不予受理。
教师工作处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