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1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推荐遴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换届工作小组),负责2021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遴选工作,成员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上一届学术委员会部分委员组成。换届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科学技术处。
二、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和候选人名额
本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总人数为39人,其中担任学校职能部门和学院党政领导职务的教授(含其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下同)不超过19人;其中 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青年教授5名。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名额46名,原则上学院专任教师人数70人以下推荐1名,70人以上推荐2名,按附件1规定人数和备注要求推荐。
三、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师德师风优良,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符合《福建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三)年龄不超过56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导师年龄可放宽至61周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本人愿意被推荐为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如当选为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愿意履行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各项义务。
四、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
(一)学院
1.符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并愿意被推荐为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教师,应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2)。未分配候选人推荐名额的单位的教授,可按专业归属参与相关学院的申报和遴选。
2.各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召开全体教授会议或全体教师会议(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在学校分配的委员候选人名额范围内,兼顾学科分布,民主选举产生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经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认,于7月12日前将候选人登记表报换届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学校职能部门
1.符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并愿意被推荐为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学校职能部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于7月8日前将候选人登记表报送换届工作小组办公室。
2.换届工作小组将学校职能部门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学校职能部门全体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会议(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民主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
五、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产生程序
(一)换届工作小组汇总和审核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根据章程第四条、第八条规定和本届校学术委员会的人员结构比例,提出委员建议名单,并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二)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和审定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
六、本方案由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 福建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
3. 2016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
4. 学术委员会章程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 位 | 候选人名额 | 备 注 |
1 | 教育学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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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心理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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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经济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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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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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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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文学院 | 2 | 40周岁以下教授1名 |
7 | 外国语学院 | 2 | 40周岁以下教授1名 |
8 | 传播学院 | 1 |
|
9 | 社会历史学院 | 2 |
|
10 | 公共管理学院 | 1 |
|
11 | 旅游学院 | 1 |
|
12 | 体育科学学院 | 2 | 40周岁以下教授1名 |
13 | 音乐学院 | 2 |
|
14 | 美术学院 | 2 |
|
15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 |
|
16 | 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2 |
|
17 | 物理与能源学院 | 2 |
|
18 | 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 2 |
|
19 | 化学与材料学院 | 2 | 40周岁以下教授1名 |
20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
21 | 地理科学学院 | 2 | 40周岁以下教授1名 |
22 | 生命科学学院 | 2 |
|
23 | 海外教育学院 | 1 |
|
24 | 协和学院 | 1 |
|
| 学院合计 | 41 |
|
| 学校职能部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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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 计 | 46 | 实选39名,差额7名 |
附件4-福建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闽师委综【2016】3号).pdf
科学技术处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