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及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1〕3号)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省级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推荐原则
(一)面向所有学院(部)、所有专业、所有课程,优先认定建设基础好、特色强、质量高、团队优、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一流本科课程。
(二)根据国家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目标,结合“双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任务和“一校一策”建设目标责任书,统筹规划学院(部)一流本科课程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课程建设要服务于专业发展,创新教育理念,内容上能广泛运用信息化资源,方法上能熟练使用智能化教学平台,评价上能覆盖教学全过程,效果上能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
(四)充分发挥教学团队的作用,课程团队教学改革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重视特色课程建设,鼓励校企联合开发课程、校际合作共建课程。
(五)建立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激励机制,落实建设经费,健全支持政策,完善课程管理、持续建设和评价机制。
二、基本要求
(一)认定课程应满足教高〔2019〕8号、教高厅函〔2021〕13号文件规定和《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的基本要求。推荐认定课程的教学学期或教学周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之前。
(二)每位教师以课程负责人身份只能申报一门课程,作为主要教学团队成员参与申报的课程数不超过2门(含课程负责人1门)。
(三)2020年以前立项建设的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含培育)、精品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含培育)中未获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的,一并参加本次认定(不占用学校限额推荐申报数),未获认定或不参加认定的课程将取消省级建设立项或培育资格。
三、申报说明
(一)线上一流本科课程
1.申报课程须经过2个学期或教学周期实践检验,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为推动课程持续完善、提升质量,确保每期课程有修改完善时间和完整的教学周期,申报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7月31日。
2.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属在线课程(SPOC)和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
3.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申报的团队主要成员须为平台显示授课教师。
4.课程具有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特征:开放、共享,有必要的教学支持服务。课程构建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模式,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考核评价方式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应用。课程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在授课对象、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方法等方面与往年认定的同类课程有明显差别。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5.通过课程平台,课程提供在线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教学团队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按时评定成绩。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6.课程已在本校应用于在线教学和混合式教学,教学效果良好,教改有特色;依托高校和社会学习者中共享范围广,应用模式多样,应用效果好,社会影响大,示范引领性强。
7.课程平台须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完成有关的备案和审批手续,须至少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平台运行安全稳定畅通,课程在线教学支持服务高效。同时,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课程审查、教学服务管理和安全保障,确保上线课程内容和制作技术规范,适合网络传播。
(二)线下一流本科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
1.申报课程须满足《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 号)文件要求的推荐条件。课程申报信息应与学校教务系统保持一致。
2.鼓励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闽江学者等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作为课程负责人或主要成员(授课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30%)建设名课、讲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
3.相比传统面授课程,线下课程应在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注重提升学生综合能力。鼓励线下课程充分 总结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线上教学经验成果,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智慧教室以及线上优质资源开展教学改革。
4.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应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合理分配学时,有效利用线上优质资源,并结合线上线下实际开展教学活动,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大力提倡基于国家级一流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三)社会实践类课程
社会实践类课程应满足闽三创教指〔2020〕2号文件规定的建设要求。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非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
具备以下条件的课程原则上优先推荐:依托“福建省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基地”,结合“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双百三级三创”联动等系列活动实施开展的社会实践课程。要不断优化教学设计,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于2021年6月15日前通过发送邮件完成课程申报,并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至我处408室(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和415室(线上一流课程)。报送材料包括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需排序,按课程类型)、2021省级一流课程申报书。说课视频和录课视频可暂不提供,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纪老师,22867393;线上一流课程电子文档发送至503386962@qq.com,旗山行政大楼415室;何老师,22867396;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电子文档发送至406500867@qq.com,旗山行政大楼408室。
邮件主题:XXX学院(部)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课程申报书统一备注为:课程类别(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或社会实践)+姓名+课程名称。学校将根据相关要求,对申报课程予以评审遴选。
附件:通知学院 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的通知.zip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