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教〔2021〕18 号
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
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次安排
根据校历安排,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总教学周次为20周,其中第10—11周为个性化培养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第19—20周为期末考试时间。
2020级军训时间安排在2021年11月7日-11月20日;2021级军训时间安排在2021年12月5日-12月18日。
二、工作安排
(一)教学任务安排(2021年6月20日前)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中确定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含辅修专业),落实相关课程开课教师,并完成课程、教师、学生、教室、实验室等信息维护工作。
(二)排课工作(2021年7月5日前)
根据排课原则,统筹安排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时间(排课原则详见附件1)。
(三)课表调整及定稿(2021年7月9日前)
2021年7月9日前,任课教师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不违背排课原则的前提下,申请课表调整。
课表定稿后,须严格执行,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地点或更换任课教师。
三、工作要求
(一)推进各类型教室和“一平三端”智慧教学平台应用
各学院应鼓励教师积极使用录播教室、智慧教室和“一平三端”智慧教学平台进行常态化教学。鼓励教师基于线上资源开展多元化的教学模式改革,推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常态化进行。
1.智慧教室。旗山校区的20个学院安排在智慧教室上课的课时应不低于60学时,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内容和形式需要,可安排整个课程授课,也可安排一定学时的课程授课;仓山校区的2个学院安排在智慧教室上课的课程应不少于学期课程开设总门数的10%。
2.录播教室。近三年新进教师的课程应安排在录播教室上课,每个学院在录播教室的排课率应不低于80%。
3.“一平三端”智慧教学平台。已在旗山校区的笃行楼、知明楼和仓山校区的外语楼、文科楼一楼部分教室安装70余个“智慧盒子”,用于支持已在教学云平台或学习通APP网上建课的教师开展混合式课堂教学使用,以构建普通教室实现智慧教学的场景。
(二)其他事项
1.每个教学任务应安排具备任教资格的教师授课,外聘教师须经人事处审核同意。严格执行教授为本科生特别是一年级新生上课制度。
2.为确保执行计划的准确性,应将运动会、见习安排等连续性活动在排课系统中予以体现。
3.师范类专业的《班主任工作》课程,原则上要求聘请基础教育一线优秀中学教师授课。
4.教育实践类课程要加强校外指导教师库建设。
5.各学院应于开学前做好学生教材发放工作。
附件:1. 排课原则.docx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5月17日